公安为什么会主动让人办理取保候审?
我被公安通知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有点摸不着头脑。不知道公安为啥会主动让我办这个,是我的情况符合啥条件,还是有别的原因呢?我很想弄清楚背后的法律依据和逻辑,有没有懂行的给我讲讲。
展开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公安主动让人办理取保候审,通常有以下几种原因。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司法机关可以取保候审。这意味着,如果犯罪情节相对较轻,可能的刑罚不重,公安为了保障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同时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会主动适用取保候审。 其次,该条法律还规定,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也可以取保候审。也就是说,当犯罪嫌疑人虽然可能面临较重刑罚,但结合其平时表现、犯罪情节等综合判断,认为其不会再对社会造成危害,比如不会再实施犯罪、不会干扰证人作证、不会毁灭证据等情况时,公安会考虑主动办理取保候审。 另外,如果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或者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也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公安可能主动办理。总之,公安主动让人办取保候审是依法依规进行的,目的是确保刑事诉讼顺利开展以及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