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不起诉后为什么公安局还会有记录呢?

我之前被检察院决定不起诉了,本以为事情就这么结束了。但后来发现公安局那里还有相关记录,我不太明白,既然都不起诉了,为啥公安局还留着记录呢?这记录会对我有什么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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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起诉记录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被不起诉”和“公安局记录”这两个概念。被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后做出不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三种类型。 法定不起诉适用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等情形。酌定不起诉是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证据不足不起诉则是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而公安局的记录,通常是指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材料,包括报案记录、调查笔录、证据材料等。这些记录是公安机关在履行法定职责过程中产生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客观地记录案件的侦查情况。 即使检察院最终做出了不起诉决定,也不意味着之前的侦查活动没有发生过。公安局留存这些记录,一方面是为了保证案件侦查工作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在必要时能够为其他案件的侦查提供参考。 不过,被不起诉并不等同于犯罪,这些记录不会像犯罪记录那样对个人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一般情况下,这些记录不会对外公开,只有在特定的司法程序或者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会被查阅。所以,虽然公安局有记录,但通常不会对个人的日常生活、就业等方面造成实质性的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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