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驳回后相关材料为何要移送公安?
我有个官司,法院给驳回了,然后说要把相关材料移送给公安。我不太明白这是为啥,是我的案子出啥问题了吗?这移送公安之后会有啥影响啊?我现在心里特别没底,想知道法院这么做的依据和后续可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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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程序中,当法院驳回案件并将相关材料移送公安,通常是因为案件可能涉及到刑事犯罪等需要由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处理的情形。 从法律概念来说,法院主要负责民事、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的审判工作。在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案件存在违法犯罪线索,而这些线索不属于法院民事或行政审判的处理范畴,就需要将其移交给更适合处理此类问题的公安机关。例如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如果法院发现借款行为可能涉及到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就会做出这样的处理。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发现与本案有牵连,但与本案不是同一法律关系的经济犯罪嫌疑线索、材料,应将犯罪嫌疑线索、材料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查处,经济纠纷案件继续审理。如果人民法院认为案件不属于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法院将材料移送公安后,公安机关会根据这些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判断是否有犯罪事实发生,是否需要立案侦查。如果立案,就会展开进一步的调查工作,收集证据、询问相关人员等。而对于当事人来说,可能意味着案件性质的转变,从原来的民事纠纷可能演变成刑事案件,后续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并且在刑事程序结束后,如果涉及到民事赔偿等问题,还可能会有新的民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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