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欠十几万法院会不会拍卖房子?
我因为诈骗欠了别人十几万,目前没能力偿还。我名下有一套房子,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法院会不会把我的房子拿去拍卖来偿还债务,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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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诈骗”这个概念。诈骗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因为诈骗而欠下债务,当债权人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并且获得了法院的胜诉判决后,若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也就是说,法院是有权力拍卖被执行人的房子来偿还债务的。 不过,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法院也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如果这套房子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但如果债权人愿意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提供临时住房,或者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其提供居住房屋,又或者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那么法院在这种情况下是有可能对房屋进行拍卖的。 所以,诈骗欠十几万,法院有可能会拍卖房子,但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要是房子是生活必需住房,且没有满足上述可执行的条件,法院通常不会轻易拍卖;反之,如果符合执行条件,法院是可以对房屋进行拍卖处理以偿还债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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