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被起诉法院会判离婚吗?
我因为欠了别人钱被起诉了,现在我配偶要和我离婚并起诉到法院,我想知道就因为我欠钱被起诉这个事儿,法院会不会直接就判我们离婚啊?我不太懂法律,心里没底,想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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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判断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关键在于是否能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仅仅是因为一方欠钱被起诉,这本身并不属于上述法定的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全面审查夫妻双方的感情状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的可能等。如果只是单纯的债务问题被起诉,而夫妻感情并没有因此破裂,或者不存在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那么法院通常不会判决离婚。但如果因为债务问题引发了严重的家庭矛盾,导致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并且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判决离婚。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一方欠钱被起诉法院就一定会判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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