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债务会被执行吗
我刚离婚,离婚前我们有一些债务。现在债权人一直找我,我想知道离婚后这些债务到底会不会被执行啊?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心里很没底,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具体是怎么判定和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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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债务是可能会被执行的。首先要明确,法院不会自动去执行债务,一般得是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才行。这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也是如此。 离婚后的债务,关键在于区分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即便离婚了,双方也有共同偿还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比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借的钱,或者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借的钱,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要是个人债务,正常情况下由欠债的一方自己偿还。所以,离婚后债务能不能执行,得先看债务的性质,再看债权人有没有申请执行以及债务人有没有履行义务等情况。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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