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完后还会有征地补偿吗
我家这边刚完成拆迁,但是对于后续征地补偿心里没底,不知道还有没有。想了解下一般拆迁完成后,从法律规定上看,在征地这方面还会不会有相应补偿,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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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完后是否还有征地补偿,需要看具体情况。 首先,要明确征地补偿包含多个部分。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方面,对于征用耕地,是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比如说,你家被征用的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是2000元,那土地补偿费可能就在12000元到20000元这个范围。 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是对被征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农作物等附属物品的补偿。 如果拆迁时这些补偿项目没有涵盖完整,或者存在遗漏,那么拆迁完后依然可能有征地补偿。比如,之前没有对地上附着物进行评估补偿,后续发现有遗漏的情况,就应该进行补偿。另外,如果拆迁后土地用途改变,涉及新的征地项目,也可能会有相应补偿。 不过,如果在拆迁过程中,所有征地补偿项目都已经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协议,足额、合理地补偿到位了,那拆迁完后可能就不会再有新的征地补偿。总之,关键是看之前的拆迁补偿是否全面、合法。 相关概念: 土地补偿费: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 安置补助费:用于安置因征地导致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对土地上的建筑物、农作物等的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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