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在征地中会拆迁吗?
在一些农村征地过程中,常看到村委会参与其中,这让很多村民疑惑。比如有的地方村委会好像在组织拆迁工作,那村委会到底有没有这个权力呢?村民很关心在征地时村委会是否真的能进行拆迁,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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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在征地中一般是没有权力进行拆迁的,以下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从村委会的性质来看,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并不是行政机关,没有做出行政行为的权力。 其次,从相关法律规定方面: -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这明确了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才有权进行土地征收工作,村委会没有职权进行。所以如果在现实生活中,遇到村委会要求进行土地征收的,则是违法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需要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征收土地公告,村委会可以传达公告内容,但无权发布。征收土地申请经依法批准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个别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应当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并依法组织实施,村委会无权实施强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村委会无权与村民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总之,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村委会不具有批准以及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工作的权力,但可能会在一些环节协助政府开展工作,如协助土地现状调查、参加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村民如果遇到村委会有越权拆迁等违法行为,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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