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的工程合同已签但工程未开工且合同过期该怎么解决?


当遇到中标的工程合同已签但工程未开工且合同过期的情况,有多种解决方式。 首先,可以尝试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双方坐下来好好沟通,看看能否就工程的开工时间、合同期限等内容重新达成一致,对原合同进行补充完善。 若协商不成,就要看未开工的原因了。如果是承包人的原因,比如没有按约定做好施工准备等,导致工程未能如期开工,那么承包人就构成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比如赔偿因延迟开工给发包人带来的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那么发包人也可以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要是因为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因素导致工程无法开工,比如自然灾害、政府政策调整等,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过,如果是当事人自身原因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然后又遭遇不可抗力事件,这种情况下,当事人仍需承担违约责任,而不能因此免责。 另外,若双方争议较大,无法协商解决,还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来解决。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有仲裁条款,那就可以根据争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仲裁是指仲裁机构对纠纷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请求解决的纠纷进行裁决。要是没有仲裁条款,在争议双方无法达成和解,又不想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相关概念: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