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女方查出癌症想离婚,男方不同意,法院会判离吗

我最近查出得了癌症,感觉未来生活很艰难,也不想拖累老公,所以提出离婚,但他坚决不同意。我想知道像我这种情况,如果起诉到法院,法院到底会不会判决我们离婚啊?很纠结也很迷茫,希望能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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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女方查出癌症想离婚,男方不同意,法院不一定会判离。 首先,法律规定婚姻自由,其中包括离婚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表明,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对于这种情况,法院审理时会先进行调解。这是因为调解优先是离婚案件审理的原则,法官要尽力寻找调解可能,让夫妻双方有机会维持婚姻关系。 判断是否判离的关键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虽然女方查出癌症不是法定不能离婚的事由,但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夫妻感情状况。比如患病对夫妻关系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双方在女方患病后的相处情况、沟通交流模式,是否存在无法调和的矛盾等。 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比如存在家庭暴力、长期分居、双方对生活规划和责任承担无法达成共识且严重影响夫妻关系等情况,即使男方不同意,调解无效后,法院也会判决准予离婚。 然而,如果无法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通常不会判决离婚。 此外,即便判决离婚,在财产分割等方面,法院也会照顾到女方因患癌症可能面临的生活困难等情况,保障女方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婚姻自由:指公民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自主自愿地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不受任何人的强制和干涉,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调解优先:在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首先会尝试通过调解的方式,促使夫妻双方达成和解或者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这是为了尽量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同时也有利于解决双方的矛盾纠纷。 夫妻感情破裂:是法律上判断是否准予离婚的重要依据,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无法修复、难以继续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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