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项目都有哪些?


工伤赔偿项目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依法应获得的经济补偿项目。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医疗费用,这是在工伤治疗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费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简单来说,就是只要是符合规定的看病、买药等费用,都可以由工伤保险来承担。 其次是停工留薪期工资。在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情况下,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这是为了保障职工在养伤期间的生活收入不受太大影响。 然后是护理费。如果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这是考虑到工伤职工可能在生活自理方面存在困难,给予的相应补偿。 还有伤残补助金。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职工可以获得不同金额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例如,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等。这是对因工伤导致身体残疾的职工的一种补偿。 此外,若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还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