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疗补助金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我在工作时受了伤,被认定为工伤。现在想了解一下工伤医疗补助金的赔偿标准,不知道这是怎么计算的,是和我的工资挂钩,还是有固定的金额呢?希望能有个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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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 从法律依据来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不同地区的工伤医疗补助金赔偿标准存在差异。以某地区为例,可能会根据伤残等级来确定具体的赔偿月数。比如七级伤残可能是10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可能是8个月的本人工资等。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而且,若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此外,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发放是有条件的。一般来说,职工需要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等程序,并且是在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才可以获得。同时,领取工伤医疗补助金后,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之间关于此次工伤的医疗保障方面的大部分权利义务关系也就相应终结了。总之,要确定具体的工伤医疗补助金赔偿标准,还需要结合当地的具体规定和自身的实际情况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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