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多处伤残的待遇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在了解工伤多处伤残的待遇计算方式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基本概念。工伤,指的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而工伤待遇,则是劳动者因工伤而依法享有的一系列补偿和福利。 对于工伤多处伤残的情况,根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 - 2014)的规定,当职工存在多处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鉴定时,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如果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 在计算工伤待遇时,主要涉及到的待遇项目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例,它是根据职工的伤残等级来确定具体的金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三级伤残为23个月,四级伤残为21个月,五级伤残为18个月,六级伤残为16个月,七级伤残为13个月,八级伤残为11个月,九级伤残为9个月,十级伤残为7个月。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对于多处伤残确定等级后,就按照所确定的最终伤残等级来对应相应的待遇标准进行计算。比如,经过鉴定最终确定为七级伤残,那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是13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大部分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这些待遇就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给职工。 此外,除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还可能享受伤残津贴(一至六级伤残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至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时享有)等。具体的计算标准和支付主体也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职工在遇到工伤多处伤残的情况时,一定要及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