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在外务工是否会影响征收补偿安置?
我常年在外地打工,家里的房子可能要面临征收了。我有点担心因为自己不在家,会影响到征收补偿安置。想了解一下,这种情况到底会不会有影响啊?主要想知道从法律规定上看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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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在外务工一般不会直接影响征收补偿安置。首先,咱们得明白征收补偿安置是怎么确定的。征收补偿安置主要依据被征收房屋的实际情况、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当地的征收政策来确定。 从法律规定角度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这就表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是征收安置补偿对象,是否常年在外务工,并不在征收安置补偿条件的考量范围内。 最高人民法院判例(2018)最高法行再46号也给出了明确观点。国务院于2006年出台的《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要保障农民工依法享有的民主政治权利,在决定涉及农民工权益的重大事务时,应及时通知农民工,并通过适当方式行使民主权利。所以,不能以农民工常年在外务工,非在本村“常住”为由,剥夺其应享有的土地征收补偿待遇。合法外出务工人员也属于本村常住农业人口,应给予相应土地征收待遇。 具体来看,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评估是依据房屋的区位、面积、结构等客观因素,和您在哪里务工没有关系。只要房屋本身符合征收条件,补偿标准就是固定的。安置方式的选择,像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等,主要取决于您的意愿和实际情况,也不是由务工地点决定。征收补偿的相关程序和手续,比如公告、协商、签订协议等,政府会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不过,如果因为您在外地务工,没办法及时了解征收信息或者参与相关程序,可能会带来一些不便或误解。所以建议您及时和征收部门沟通,保障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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