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摄影设备日益普及,拍照行为变得愈发常见。那么,乱拍照是否会侵犯肖像权呢?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一、肖像权的法律规定
我国《民法典》对肖像权作出了明确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二、构成侵犯肖像权的要件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在摄影活动中,需满足一定要件才会构成侵犯肖像权。关键在于在没有阻却违法事由情况下,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使用其肖像。具体来说,包括以下方面:
- 未经同意:如果没有得到肖像权人的明确许可,擅自拍摄并使用其照片,可能构成侵权。例如,在街头未经路人同意,拍摄其照片用于商业广告宣传。
- 以营利为目的(并非绝对):虽然传统观点认为侵犯肖像权多以营利为目的,但根据现行法律,即使不以营利为目的,只要未经同意且无合法事由使用他人肖像,也可能构成侵权。比如,某人将拍摄的他人照片随意发布在网络上,虽未用于商业盈利,但给他人造成了不良影响。
- 存在损害后果:如使肖像权人的名誉、形象等受到损害。例如,将他人照片进行恶搞、丑化后传播,导致他人社会评价降低。
三、实际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摄影师在街头拍摄了一组照片,其中包含了多位路人的形象。之后,该摄影师未经路人同意,将这些照片用于自己的摄影作品集展览,并收取门票费用。在这种情况下,摄影师的行为构成了侵犯肖像权。因为他未经路人同意,使用了他们的肖像,并且是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展览。
案例二:一位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了一张拍摄到的他人在公共场合的尴尬瞬间的照片,并配上了一些带有侮辱性的文字。虽然该网友没有从中获利,但他的行为给照片中的人造成了名誉损害,同样构成了侵犯肖像权。
四、不构成侵犯肖像权的情形
- 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等合理使用:例如,为了绘画练习而拍摄他人的照片,仅用于自己学习,且不对外传播,一般不构成侵权。
- 为了公共利益或新闻报道需要:如新闻媒体在报道新闻事件时,不可避免地拍摄到了现场人员的形象,这种情况下通常不构成侵权。但需要注意的是,新闻报道应当遵循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得对他人进行恶意歪曲或丑化。
- 经肖像权人默示同意:在某些特定场合,虽然没有明确的口头或书面同意,但根据行为人的行为可以推断出肖像权人默示同意拍摄和使用其肖像。例如,参加集体活动时,组织者为了活动宣传需要拍摄照片,参与者没有表示反对,一般可视为默示同意。
五、法律建议
- 拍照前尽量取得他人同意:如果要拍摄他人的照片,尤其是用于商业目的或可能会公开传播的情况,一定要事先征得对方的同意,并最好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
- 尊重他人隐私和权益:即使在合法的拍摄情况下,也要注意保护他人的隐私和尊严,不得对他人进行恶意拍摄或丑化。
- 合法使用拍摄的照片:如果获得了他人的同意拍摄照片,在使用时也要遵循约定的范围和方式,不得超出授权范围。
- 增强法律意识:了解肖像权的相关法律规定,自觉遵守法律,避免因无知而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如果自己的肖像权受到侵犯,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乱拍照不一定侵犯肖像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增强法律意识,尊重他人的肖像权,同时也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