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总额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总和,它在劳动法律关系以及企业税务等诸多方面都有着重要意义。
一、相关法律条文规定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明确指出,工资总额的计算原则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具体而言,工资总额由以下六个部分组成:
-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例如,某公司员工小李,按照每月22天、每天8小时的标准工作时间,每小时工资为20元,那么他正常出勤一个月的计时工资就是20×8×22 = 3520元。
- 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比如,在一家服装厂,工人小张制作一件衣服的计件单价是50元,他一个月制作了100件衣服,那么他这个月的计件工资就是50×100 = 5000元。
-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例如,某销售公司为了鼓励员工积极开拓市场,设定了销售奖金制度。员工小王在一个季度内销售业绩突出,超出了公司设定的目标,公司按照规定发放给他5000元的销售奖金。
- 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像高温津贴,在夏季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员工,每月可获得一定金额的高温津贴,以补偿其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额外消耗。
- 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例如,某工厂因赶订单,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给员工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员工小赵在国庆节加班3天,他平时日工资为200元,那么他的加班工资就是200×3×3 = 1800元。
-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例如,员工小孙因病请假一个月,公司按照当地规定,支付给他病假工资,为其正常工资的60%,即2112元(假设小孙正常月工资为3520元)。
二、实际案例说明 某制造企业有员工500人,在计算工资薪金总额时,将员工的基本工资(计时工资)、生产奖金(奖金)、岗位津贴(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以及按照规定支付的病假工资等都纳入了计算范围。其中,基本工资总额为100万元,生产奖金为50万元,岗位津贴为20万元,加班工资为30万元,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为10万元,那么该企业的工资薪金总额就是100 + 50 + 20 + 30 + 10 = 210万元。
三、实用法律建议
- 对于企业而言,要准确核算工资薪金总额。一方面,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工资总额组成项目进行计算,避免漏算或错算,确保在税务申报、社保缴纳等方面的合规性。例如,企业不能将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等不属于工资薪金总额的项目计入其中,以免面临税务风险。另一方面,要保留好相关的工资支付凭证和记录,以备税务机关、劳动监察部门等检查。
- 对于劳动者来说,要了解自己的工资构成,明确哪些属于工资薪金总额的范畴。如果发现企业存在少计、漏计工资薪金总额的情况,影响到自己的社保、公积金等权益,可以与企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