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2024年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我最近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里面提到了所有权保留条款。我不太清楚这方面在2024年有啥法律规定,想知道这些规定对我作为买方和卖方分别有啥影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要注意些啥,会不会有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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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有权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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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是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在这种合同中,卖方虽然交付了货物,但在买方支付全部价款或者满足其他约定条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仍然归卖方所有。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2024年关于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一规定明确了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来设定所有权保留条款,同时也强调了登记的重要性。如果没有进行登记,当第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买方交易并取得标的物时,卖方不能以自己保留所有权为由对抗该第三人。 对于卖方来说,所有权保留是一种保障其债权实现的重要手段。在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或者履行其他义务时,卖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取回标的物。《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出卖人保留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买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出卖人损害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出卖人有权取回标的物:(一)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二)未按照约定完成特定条件;(三)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 不过,卖方取回标的物后也并非一了百了。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三条,出卖人取回标的物后,买受人在双方约定或者出卖人指定的合理回赎期限内,消除出卖人取回标的物的事由的,可以请求回赎标的物。买受人在回赎期限内没有回赎标的物,出卖人可以以合理价格将标的物出卖给第三人,出卖所得价款扣除买受人未支付的价款以及必要费用后仍有剩余的,应当返还买受人;不足部分由买受人清偿。 对于买方而言,虽然在未满足所有权转移条件之前不享有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可以在占有、使用标的物的过程中实现其经济目的。同时,买方也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支付价款等义务,否则将面临卖方取回标的物的风险。 在实际交易中,无论是卖方还是买方,都应当重视所有权保留条款的约定和履行。在签订合同前,双方应当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对于卖方来说,要及时办理所有权保留登记手续,以保障自己的权益;对于买方来说,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避免因违约而导致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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