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事实存疑不起诉的最简单三个步骤是什么?
我遇到个事儿,案子里有一些事实被遗漏了。听说这种情况可以存疑不起诉,但我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我想了解下,漏事实存疑不起诉有没有简单的步骤可以遵循呢,这样操作起来我心里也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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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疑不起诉,也叫证据不足不起诉,简单来说就是当案件证据不够充分,没办法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时候,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当存在事实遗漏的情况,适用存疑不起诉有其特定的法律程序。 首先是补充侦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这是因为如果证据存在疑问或者事实有遗漏,通过补充侦查可以进一步收集证据、查明事实。经过一次补充侦查后,检察院如果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其次是审查评估。在补充侦查结束后,检察院会对案件的全部证据材料进行重新审查和评估。检察院会根据全案证据,判断现有证据是否能够确实、充分地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所谓证据确实、充分,要符合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这些条件。如果经过审查认为,即使经过补充侦查,仍然无法达到起诉所要求的证据标准,那么就会进入下一步。 最后是作出不起诉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检察院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后,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同时,被不起诉人如果在侦查中被扣押、冻结的财物,也应当解除扣押、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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