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发票税费的会计分录是怎样的?
我在处理公司财务时,涉及到普通发票税费的会计处理。不太清楚该如何正确编写会计分录,也不知道不同情况下的分录是否有区别。希望了解普通发票税费会计分录的具体写法,以及相关的规范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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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在会计处理上,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存在一些差异,下面来详细说说普通发票税费的会计分录。 对于销售方而言,开具普通发票确认收入时,需要同时确认相应的增值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会计分录如下: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这里的“应收账款”表示对方还没给钱,记在账上等着收;“银行存款”就是已经收到钱存进银行了;“主营业务收入”是卖东西或者提供服务赚到的钱;“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就是要交给国家的增值税。 对于购买方来说,取得普通发票时,由于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所以其价款和税费要一起计入相关的成本费用科目。依据会计准则,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等时,将已销售产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会计分录为: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比如买原材料,“原材料”就是买进来准备用来生产东西的物资;“应付账款”是还没给卖家钱,记在账上要付的;“银行存款”就是直接付了钱。 另外,如果企业符合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且月度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或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根据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可免征增值税。在这种情况下,确认收入时正常计提增值税,期末将免征的增值税转入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益。分录为: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其他收益。这样处理是为了体现企业享受到的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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