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会计准则是什么?


债务重组会计准则是企业在进行债务重组时需要遵循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它对于规范企业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债务重组的概念。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简单来说,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重新商量债务的偿还问题,比如少还点钱、延长还款时间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对于债务人而言,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应当在相关资产和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例如,甲公司欠乙公司100万元,甲公司用一项账面价值为80万元的固定资产来偿还债务,那么甲公司要把所清偿的100万元债务和转让的80万元固定资产进行终止确认,两者的差额20万元就计入当期损益。 以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如果修改其他条款导致债务终止确认,债务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重组债务,终止确认的债务账面价值与重组债务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修改其他条款未导致债务终止确认,或者仅导致部分债务终止确认,对于未终止确认的部分债务,债务人应当根据其分类,继续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者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对于债权人来说,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应当按照下列原则以成本计量:存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资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下,债权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认和计量重组债权。 债务重组会计准则通过对债务人和债权人在债务重组过程中的会计处理进行规范,使得企业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准确、真实地反映债务重组的经济实质,为投资者、债权人等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有助于他们做出合理的决策。同时,也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企业之间的公平交易和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