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不抵扣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我拿到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但进项税额不想抵扣。我不太清楚在账务上要怎么处理,直接当普通发票入账可以吗?还是有其他专门的处理方法呢?希望能了解下相关的账务处理流程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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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项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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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不抵扣账务处理涉及的基本概念。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企业在经济活动中用于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的重要凭证。进项税额,就是企业购进货物、劳务、服务等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一般情况下,企业取得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可以将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扣除,从而减少应缴纳的增值税。但有时会出现不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当遇到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不抵扣的情况,账务处理有几种常见的方式。 一种是按价税合计金额直接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例如,企业购买的办公用品用于职工福利,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此时就不需要进行进项税额抵扣,账务处理时,应将发票上的价款和税额合计金额计入“应付职工薪酬 - 职工福利”科目。会计分录为:借:应付职工薪酬 - 职工福利 (价税合计金额),贷:银行存款等。 另一种情况是先认证抵扣,然后再做进项税额转出。这种方式适用于企业取得专用发票时不确定是否能抵扣,先进行了认证。之后发现不符合抵扣条件,就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比如企业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抵扣,但后来这批原材料用于了非应税项目。按照规定,就需要将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账务处理上,先正常认证抵扣时,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做进项税额转出时,借:原材料等,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总之,企业要根据不同的业务场景和相关规定,正确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不抵扣的账务处理,避免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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