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需要提供哪些证据和材料?


仲裁是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当您决定通过仲裁来解决纠纷时,需要准备相应的证据和材料。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身份材料。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要准备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这是为了证明您的身份。要是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这些材料能确定仲裁参与主体的身份和资格。 接着是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是申请仲裁的重要依据,它可以是合同里的仲裁条款,也可以是单独签订的仲裁协议书。该协议要明确约定将纠纷提交给特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如果没有有效的仲裁协议,仲裁机构通常不会受理案件。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然后是仲裁申请书。申请书要详细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等;还要清晰陈述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仲裁请求就是您希望通过仲裁达到的目的,比如要求对方支付款项、继续履行合同等;事实和理由部分则要把纠纷的来龙去脉说清楚。 证据材料也至关重要。证据要围绕您的仲裁请求来准备,比如在合同纠纷中,合同文本就是关键证据,它能证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此之外,还可以有与纠纷相关的票据、信函、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要具有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收集的证据,可以自行收集。这意味着您有责任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如果证据不足,可能要承担不利的后果。 另外,根据仲裁机构的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证据清单和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证据清单要对证据进行编号,并简要说明证据的名称、来源、证明内容等;送达地址确认书是为了确保仲裁过程中的文件能准确送达给各方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