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账准备是纳税调增还是调减?
我公司有一些坏账准备,在进行纳税申报时,不知道这部分坏账准备是应该做纳税 调增还是调减。不太清楚税法对于坏账准备的处理规定,怕处理不当导致税务风险,所以想了解一下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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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坏账准备是纳税调增还是调减之前,我们先解释一下什么是坏账准备。坏账准备是企业针对可能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所提取的准备金。企业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真实地反映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会提前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进行预估,并计提坏账准备。
从税法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这里所说的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就包括企业自行计提的坏账准备。也就是说,在企业所得税计算时,税法并不认可企业按照会计方法计提的坏账准备。
当企业计提坏账准备时,会计上会增加资产减值损失,从而减少会计利润。但由于税法不允许扣除这部分坏账准备,所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将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调增回来。例如,企业当年会计利润为100万元,计提了10万元的坏账准备,那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将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110万元(100 + 10)。
不过,当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时,依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企业可以在税前扣除这部分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也就是说,如果企业在某一年实际发生了5万元的坏账损失,且符合税法规定的扣除条件,那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将这5万元调减。例如,当年会计利润还是100万元,之前计提了10万元坏账准备(已做纳税调增),今年实际发生5万元坏账损失,那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先在会 计利润100万元基础上,考虑之前调增的10万元,再减去实际发生可扣除的5万元坏账损失,最终应纳税所得额为105万元(100 + 10 - 5)。
综上所述,企业计提坏账准备时需要进行纳税调增,而实际发生符合税法规定的坏账损失时则进行纳税调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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