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监督有哪五点对策?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对取保候审进行监督是确保这一制度有效实施,防止被取保候审人出现违规行为的重要手段。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取保候审监督的五点对策: 第一,明确监督主体责任。在我国刑事诉讼体系中,公、检、法等部门在取保候审过程中都承担着不同的职责。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取保候审,检察机关则对整个刑事诉讼活动包括取保候审的适用和执行进行法律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各部门应当明确自身在取保候审监督中的具体责任,避免出现责任推诿的情况。例如,公安机关要切实履行对被取保候审人的日常监管职责,检察机关要加强对公安机关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公、检、法等部门之间应当建立起有效的信息共享平台,及时通报取保候审人员的相关信息,包括案件进展、被取保候审人的表现等。这样可以使各部门全面掌握情况,形成监督合力。比如,当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时,公安机关能够及时将这一信息传递给检察机关和法院,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通过信息共享,还可以避免出现重复劳动和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提高监督效率。 第三,加强对保证人的监督。保证人是取保候审制度中的重要环节,其主要职责是监督被取保候审人遵守规定,并在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时及时报告。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如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等。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保证人的教育和管理,使其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要依法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处以罚款,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第四,强化对保证金的管理。保证金是保证被取保候审人遵守规定的一种经济手段。对于保证金的收取、保管和退还等环节,应当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依据法律规定,决定机关作出取保候审收取保证金的决定后,应当及时将《取保候审决定书》送达被取保候审人和为其提供保证金的单位或者个人,责令其向执行机关指定的银行一次性交纳保证金。执行机关在收取保证金后,应当开具相关凭证。在被取保候审人遵守规定的情况下,取保候审结束时,应当及时退还保证金。同时,要防止保证金被挪用等情况的发生。 第五,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应当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取保候审监督考核机制,对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在取保候审监督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考核评价。考核内容可以包括监督措施的执行情况、被取保候审人的违规率等。对于在监督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工作不力、存在失职行为的,要进行问责。通过完善的考核机制,激励各部门和人员积极履行职责,提高取保候审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