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借款人曾提供假房本,偷换真房本骗出资人贷款借钱,是否可以报公安立案诈骗?

最近遇到一个事儿,有人先拿假房本借钱,后来又偷换真房本继续骗钱。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去公安那儿立案按诈骗处理,具体要满足啥条件才算是诈骗呢?
展开 view-more
  • #诈骗犯罪
  • #借款诈骗
  • #假房本诈骗
  • #非法占有
  • #刑事立案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报公安立案认定为诈骗,需要根据具体情形判断。 首先,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不实之事或隐藏真相等手段,骗取到数额较大的公共或私人财物的行为。在这种借款场景中,如果借款人提供假房本,并偷换真房本,其目的是非法占有出资人出借的款项,且使得出资人因为相信其有房产抵押而产生错误认识并出借了款项,那么就符合诈骗罪中通过欺骗手段使被害人产生误解并处置财产这一构成要件。 其次,关于诈骗数额的认定也很关键。一般来说,若故意实施诈骗行为导致公私财物损失达到人民币3000元及其以上的标准,便构成刑事犯罪(不同地区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对数额标准有所调整)。如果借款人骗取的借款金额达到了当地规定的诈骗罪立案数额标准,那么公安机关通常应当立案侦查。 最后,如果借款人虽然一开始提供了假房本,但最终有还款意愿并且实际偿还了借款,没有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那么一般不认定为诈骗罪。例如,借款人因临时资金周转困难,想用假房本先应急借款,之后很快就归还了借款,这种情况下通常不会构成诈骗罪。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