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岁的孩子能否成为房屋买卖共同的买受人?
我打算买套房子,想把十岁孩子也加为共同买受人,可又不确定法律上允不允许。我就想知道十岁孩子有没有这个资格成为房屋买卖共同的买受人,这里面有啥规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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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十岁孩子能否成为房屋买卖共同的买受人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了解相关的法律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对于房屋买卖这种复杂且涉及重大财产交易的行为,显然超出了十岁孩子的年龄和智力所能理解和处理的范围。不过,孩子作为买受人参与房屋买卖,在法律上是可行的,但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也就是说,在进行房屋买卖交易时,孩子的法定代理人(通常是父母)要代替孩子完成签署合同等一系列手续。 从财产权益角度看,一旦孩子成为房屋的共同买受人,便拥有了该房屋相应的产权份额。这部分产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即便日后家庭关系等发生变化,孩子的产权权益也不会随意被剥夺。不过,法定代理人在处分该房屋时,比如出售、抵押等,必须是为了孩子的利益,否则可能会侵犯孩子的合法权益,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十岁孩子能成为房屋买卖共同的买受人,但需要法定代理人参与并保障交易合法合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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