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还完贷款后才可以加名字吗?
我买了套房子,现在还在还贷款。我想在房产证上加我对象的名字,不知道是不是一定要还完贷款才能加。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想问问法律上是怎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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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房子是否还完贷款才能加名字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些基本概念。房产证加名字,其实就是房屋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意味着在房屋产权证书上增加新的权利人,让新的人也成为该房屋的产权共有人。 一般情况下,处于贷款状态的房子,银行是房屋的抵押权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也就是说,虽然法律上没有绝对禁止抵押期间对房屋产权进行变更,但银行通常会担心增加共有人后可能会影响其抵押权的实现,所以往往会在贷款合同中约定未经银行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房屋产权人。 因此,很多时候银行会要求还清贷款、解除抵押后才允许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因为还清贷款后,房屋的抵押状态解除,产权完全归属于产权人,此时产权人有权自由决定是否增加共有人,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银行同意在贷款未还清的情况下加名字,那么就可以办理相关手续。但这种情况相对较少,银行需要重新评估风险等。所以,房子不一定非要还完贷款才能加名字,但在实际操作中,大多数银行会有还清贷款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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