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书收到后能马上申请执行吗?
我收到劳动仲裁书了,公司得给我支付一笔赔偿款。但我不确定是不是收到仲裁书就可以马上去申请强制执行了,担心申请早了不被受理,想问问法律上对于这个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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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答能否马上申请执行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劳动仲裁书的生效时间。劳动仲裁书分为终局裁决和非终局裁决两种情况。 对于终局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也就是说,如果是终局裁决,劳动者没有在15天内起诉,用人单位也没有在30天内申请撤销,那么仲裁书就生效了,此时才能申请执行。 对于非终局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这意味着,在非终局裁决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在15天内都没有向法院起诉,仲裁书才生效,生效之后才能申请执行。 所以,一般情况下,收到劳动仲裁书后不能马上申请执行,要等仲裁书生效才行。只有在确认仲裁书已经按照法律规定生效后,才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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