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裁决书是自送达之日起生效吗?
我申请了劳动仲裁,现在收到了裁决书。我不太清楚这个裁决书从什么时候开始生效,是从送达给我的那天起就生效吗?我担心如果生效时间没弄清楚,会影响后续的权益,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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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裁决书是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终局裁决”和“非终局裁决”这两个概念。终局裁决,就是仲裁做出后就基本定下来了,一般情况下不能再去法院起诉了;非终局裁决则是当事人对裁决结果不满意,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终局裁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对于用人单位而言,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而对于劳动者,如果对终局裁决不服,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可起诉,一旦起诉,裁决就不生效了,若15日内没起诉,裁决才生效。 对于非终局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所以非终局裁决不是送达就生效,当事人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都有起诉的权利,15日内没人起诉,裁决才生效。 总之,劳动仲裁裁决书不一定是自送达之日起生效,要根据裁决类型以及当事人是否在规定时间内行使起诉权利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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