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一年还能否申请工伤认定?
我家人在工作时受伤了,单位当时没给申请工伤认定,后来我们自己也因为一些事耽搁了,现在距离受伤已经超过一年了。我就想知道这种超过一年的情况到底还能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具体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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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超过一年通常不能申请。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使得超过一年仍有可能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是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例如存在不可抗力因素,像发生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无法及时申请;或者用人单位未告知职工有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等情况,职工有证据证明这些特殊情况的,还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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