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生父母放弃抚养权,姑姑能继承吗?
我家亲戚里,孩子的亲生父母打算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我是孩子的姑姑,挺心疼这孩子的,就想着能不能接手抚养他。我不太清楚从法律上来说,亲生父母放弃抚养权后,我作为姑姑有没有资格继承这个抚养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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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法律概念。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包括教育、保护、生活照料等方面。而这里所说的“继承”抚养权表述并不准确,更恰当的说法应该是获得孩子的监护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亲生父母放弃抚养权这种情况,并不等同于他们没有监护能力。在法律上,父母对子女的监护责任是法定的,除非出现父母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否则父母依然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 如果亲生父母只是表示放弃抚养权,但仍有监护能力,姑姑若想获得对孩子的监护权,需要经过孩子亲生父母的同意,并且通过合法的途径,比如向法院申请变更监护权等。 如果亲生父母确实没有监护能力了,按照法律规定的监护顺序,首先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然后是兄、姐,姑姑属于“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在前面顺序的监护人不存在或者都不愿意担任监护人的情况下,姑姑可以向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其同意后可以担任监护人。如果对监护权有争议,还可以由法院指定监护人。所以,亲生父母放弃抚养权,姑姑不一定能直接获得对孩子的监护权,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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