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许可证没办好的房子能不能买?


在考虑是否购买预售许可证没办好的房子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下预售许可证的概念。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简单来说,它就像是房地产开发商卖房的‘通行证’,只有拿到这个证,开发商才有资格预售房子。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同时,《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购买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子存在诸多风险。首先,合同效力可能存在问题。如果在起诉前开发商仍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这意味着购房者可能面临所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的情况,自己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其次,房屋质量难以保证。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子,可能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存在手续不全等问题,工程质量可能无法达到相关标准。一旦出现质量问题,购房者维权会比较困难。而且,开发商可能存在资金链断裂的风险。因为没有预售许可证就卖房,可能是开发商资金紧张的表现,这就有可能导致项目烂尾,购房者不仅拿不到房子,还可能损失已支付的购房款。 此外,办理产权登记也会成为难题。没有预售许可证,后续办理房产证等产权登记手续会受到阻碍,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完整的体现。 综上所述,从法律规定和风险角度考虑,不建议购买预售许可证没办好的房子。购房者在购房时一定要谨慎,仔细查看开发商的相关证件,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