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是假货而购买能否要求假一赔十?


在法律层面,即使消费者明知是假货而购买,通常也是可以要求“假一赔十”的。“假一赔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秩序而设立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这里并没有对消费者的主观状态进行限制,也就是说,不管消费者是否明知食品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假货,都有权主张“假一赔十”。这是因为食品安全关系到公众的生命健康,法律对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行为给予了更为严格的规制。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虽然此条并非直接的“假一赔十”规定,但也体现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和对经营者欺诈行为的惩罚态度。在实践中,如果商家销售的商品属于普通商品且构成欺诈,消费者也可以依据该法要求三倍赔偿。而对于“知假买假”的消费者,如果商家的行为构成欺诈,消费者同样可以主张相应的赔偿。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消费者要获得“假一赔十”的赔偿,需要证明商家存在销售假货的行为,以及商品属于适用“假一赔十”规定的范畴。例如在食品安全领域,要证明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在普通商品领域,要证明商家存在欺诈行为等。同时,不同地区的司法实践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但总体上,法律是倾向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