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两年的违建城管是否可以拆除?
我家附近有一处建筑,感觉像是违建,听说存在超过两年的违建就不能拆了。我不太确定这个说法对不对,想了解 下在法律上,超过两年的违建城管到底有没有权力拆除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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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超过两年的违建城管是可以拆除的。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违建。违建就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简单来说,就是没有经过合法审批就建起来的建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这里并没有规定超过两年的违建就不能拆除。
同时,《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行政处罚时效和违建的拆除是不同的概念。违建本身对规划和公共利益的影响是持续存在的,不会因为时间超过两年就变成合法建筑。即使超过两年未被发现,只要认定为违建,城管等相关部门依然有权依法拆除。
此外,拆除违建要遵循法定的程序。相关部门需要进行调查、认定,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决定,告知当事人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等 。如果当事人对拆除决定不服,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