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7级该如何进行赔偿?


工伤7级的赔偿涉及多个方面,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赔偿项目及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标准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例如,某职工工伤前平均月缴费工资为5000元,那么他可获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5000×13 = 65000元。 2.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同地区的标准差异较大,比如有的地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可能是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乘以若干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也是以类似方式计算。 3. **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4. **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要求是住院期间。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5. **交通费、食宿费**:标准为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要求是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6. **康复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7. **辅助器具费**:各省、直辖市有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要求是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8.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二、赔偿流程** 1. 职工发生工伤后,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3. 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相关材料,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工伤保险机构或用人单位申请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