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效力待定合同不被追认能主张缔约过失赔偿吗?
我签了个效力待定合 同,现在对方不追认合同效力了。我在签合同过程中投入了不少时间和精力,还产生了一些费用,我就想问问,在2024年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向对方主张缔约过失赔偿啊?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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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2024年效力待定合同不被追认时能否主张缔约过失赔偿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效力待定合同和缔约过失赔偿的概念。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而缔约过失赔偿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这就是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依据。
当效力待定合同不被追认时,如果存在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受损害方是可以主张缔约过失赔偿的。比如,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故意隐瞒自己没有相应的代理权或者处分权等重要事实,导致合同成为效力待定合同,最终又不被追认,给对方造成了损失,那么受损方就有权依据缔约过失责任要求赔偿。
具体来说,受损方主张的赔偿范围通常是其信赖利益的损失。信赖利益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如为签订合同而支出的费用,像差旅费、通讯费等;间接损失如丧失与第三人另订合同的机会所产生的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