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冷静期过了还能不能离婚?

我和另一半去申请了离婚,现在冷静期已经过了,但是我们还没去办后续手续,也不知道现在还算不算数。想问下,冷静期过了之后到底还能不能离婚啊,具体有啥规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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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冷静期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冷静期过了是否还能离婚,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离婚冷静期的概念。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协议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的一段缓冲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如果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婚姻登记机关会依照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时双方可以顺利离婚。这是因为双方在冷静期内都没有反悔,并且在规定的后续时间内积极完成了离婚手续的办理。 但是,如果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种情况下,如果之后双方还想离婚,就需要重新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等一系列程序。 所以,冷静期过了之后,关键在于双方是否在后续的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决定了是否能够顺利完成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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