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冷静期过后一方不到场还能离到婚吗?

我和另一半去申请离婚,现在冷静期过了,本来约好一起去办手续,但对方突然说不来了。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离成婚啊?我真的很想结束这段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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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冷静期过后,如果一方不到场,通常是无法完成协议离婚手续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协议离婚的流程以及离婚冷静期的概念。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的意愿,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而离婚冷静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规定的制度,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离婚冷静期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三十天是冷静期,第二个三十天是办理离婚证的期限。在冷静期过后的这第二个三十天内,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一方不到场,就无法完成申请发给离婚证这个程序,婚姻登记机关不会为双方办理离婚登记,也就不能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不过,如果因为一方不到场而无法协议离婚,另一方若坚持要离婚,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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