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的财产能公证吗?
我和我老公打算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里对财产分割做了约定。我有点担心这个协议的效力问题,想了解下离婚协议里涉及的财产部分能不能去做公证,做了公证有啥好处,不做又会怎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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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的财产部分是可以进行公证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首先,我们来说说什么是离婚协议财产公证。离婚协议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财产方面约定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合同等事项的公证。离婚协议从本质上来说也是一种合同,所以其中的财产部分当然可以申请公证。那么,进行离婚协议财产公证有什么好处呢?一方面,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财产约定具有更强的证明力。在日后如果双方因为财产问题产生纠纷,经过公证的协议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法院一般会直接认可其效力,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公证。这就大大降低了当事人的举证难度。另一方面,公证可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公证机构在办理公证时,会对协议的内容进行审查,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如果协议存在问题,公证机构会要求当事人进行修改,这样可以避免协议因为违法或存在瑕疵而无效。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即使不进行公证,离婚协议中的财产约定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同样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就生效了。但是,相较于公证过的协议,未公证的协议在证明力上可能相对较弱。综上所述,离婚协议的财产能公证,公证可以增强协议的证明力和规范性,但不公证也不影响协议本身的效力。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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