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中能否约定一方在离婚后不能争夺孩子抚养权?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正在商量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我希望在协议里加上一条,让对方以后不能争夺孩子抚养权。我想知道这样的约定有没有法律效力,要是写了,以后对方反悔了想争抚养权,法律会怎么判呢?
展开


首先来解释一下抚养权,简单说就是父母对孩子进行抚养照顾的权利和义务。 关于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一方在离婚后不能争夺孩子抚养权这一情况,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约定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 孩子抚养权归属的核心原则是要保障孩子的最大利益。这意味着,任何时候,如果出现了对孩子成长不利的情况,或者抚养方没有能力再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等,另一方都有权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孩子的意愿等。 所以,即便在离婚协议里有这样的约定,也不能限制一方在合理情况下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权利。这是为了确保孩子始终能在最有利于其身心健康发展的环境中成长。 总之,离婚协议中此类约定不能约束一方未来争取抚养权的行为,法院在审理抚养权变更案件时,还是会依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公正裁决。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