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普通发票没有税号是否可以报销?
我拿到一张电子普通发票,发现上面没有税号。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这张发票还能不能用于公司报销,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看看这种发票到底能不能报销,有没有相关的依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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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电子普通发票没有税号是否可以报销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些基本概念。电子普通发票是一种通过电子方式开具和接收的发票,它和传统的纸质发票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税号,也就是纳税人识别号,是企业等纳税人在税务登记时获得的唯一标识号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这里的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所以,如果购买方是企业,电子普通发票上没有税号,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是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能作为税收凭证用于报销。因为税务部门在进行税收征管和检查时,会依据发票上的税号等信息来核实企业的纳税情况。没有税号的发票无法准确反映交易双方的纳税主体信息,可能会导致税务信息的不准确和不完整。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购买方不是企业,比如是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性单位,或者是个人消费者,那么在取得电子普通发票时,是不需要填写税号的,这种发票是可以正常报销的。另外,如果是一些特定类型的发票,如定额发票、出租车发票等,本身可能就没有税号填写栏,这些发票在符合其他报销规定的情况下,也是可以报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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