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电子普通发票是否可以作废?

我收到了一张电子普通发票,发现上面的信息有误,想把它作废重新开一张。不知道电子普通发票能不能像纸质发票那样直接作废呢?我不太了解相关规定,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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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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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规定中,电子普通发票是不可以作废的。这主要是因为电子发票具有不可篡改、便于查验等特性,一旦开具成功,其数据就会上传至税务系统进行记录和存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的相关规定,当电子普通发票开具后,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应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来进行冲减。也就是说,不能直接把开错的电子普通发票作废,而是要通过开具红字发票的方式来对原发票进行冲抵。 开具红字电子普通发票的流程一般是:先由开票方或受票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开票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电子普通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电子普通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所以,如果您遇到电子普通发票需要修改或冲销的情况,不能选择作废的方式,而应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发票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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