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社保补缴日期能否比公司社保开户日期早?
我所在的公司刚开社保账户没多久,但我入职公司已经有段时间了,公司之前没给我交社保,现在说要给我补缴。我就想知道,补缴社保的日期能不能比公司社保开户的日期还要早呢?这样我之前没交的社保就能补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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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况下,职工社保补缴日期通常不能比公司社保开户日期早。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之后又将这些月份的社保补缴上。公司社保开户则是公司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获得合法缴纳社保资格的起始时间。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这明确了公司合法缴纳社保的起始程序。社保系统是以公司开户登记为基础来记录和管理社保缴纳信息的。如果允许补缴日期早于开户日期,会打乱社保管理的正常秩序,也难以准确核实相关信息。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公司存在应当开户而未及时开户的过错,经过劳动仲裁、法院判决等法定程序认定公司有补缴义务的,在提供充分证据和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后,有可能实现早于开户日期的补缴。但这种情况需要严格的证明和审批流程,并非普遍可行。 所以,总体而言,职工社保补缴日期通常不能早于公司社保开户日期,但特殊情况下,在满足法定条件和审批程序后可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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