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三个月没给交社保,可以补交吗?
我所在的单位已经三个月没给我交社保了,我挺担心之后社保权益受影响的。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单位能不能把这三个月的社保给补交上啊?我不太清楚具体的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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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三个月未给员工缴纳社保的情况下,通常是可以补交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社保补缴的概念。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社保权益的连续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也就是说,单位有义务为员工补缴未缴纳的社保。员工可以先与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及时补缴这三个月的社保费用。如果单位拒绝补缴,员工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进行投诉举报。这些部门会依法责令单位限期补缴。如果单位逾期仍不补缴,将会面临相应的处罚。此外,员工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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