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三个月未缴纳社保该如何获得赔偿?
我入职已经三个月了,公司一直没给我缴纳社保。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想知道自己能获得怎样的赔偿,通过什么途径去争取赔偿,希望能有人详细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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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对于入职三个月未缴纳社保的情况,一般来说,劳动者首先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会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在这种情况下,您有几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一是先与用人单位沟通,友好协商,说明情况,要求其补缴社保。有些时候,单位可能只是疏忽忘记缴纳,沟通后问题可能得到解决。 若沟通没有效果,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专门负责监督和维护劳动者权益,他们会对您的投诉展开调查,一旦查证属实,会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费用,还可能对单位进行相应处罚。 另外,您也可以选择法律途径。如果单位拒绝补缴社保费用或者无法就赔偿达成协议,您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在仲裁或者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社保缴纳记录等,来证明单位确实没有按时缴纳社保。 如果因为单位未缴纳社保导致您产生了实际损失,比如生病就医无法享受医保报销等,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单位赔偿相应损失。 相关概念: 社会保险: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 劳动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和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机构。 劳动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进行调解或裁决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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