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的债权凭证能够恢复执行吗?


在探讨过期的债权凭证能否恢复执行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债权凭证的概念。债权凭证是指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债务的,由执行法院向申请执行人发放的、用以证明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尚享有债权的权利证书。简单来说,就是当法院没办法马上帮你把钱全部执行回来时,给你发的一个证明你还有这笔债权的东西。 那么,过期的债权凭证是否能恢复执行呢?这要从相关法律规定来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这里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对于债权凭证,如果其确定的申请执行期限已过,但存在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是有可能恢复执行的。例如,申请执行人向被执行人主张过权利,或者被执行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况,都可能导致申请执行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另外,如果在债权凭证过期后,发现被执行人有了新的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法院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如果确实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一般会受理恢复执行的申请。 不过,要恢复执行并不是简单的事情。申请执行人需要向法院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证明申请执行时效中断的证据,或者被执行人有新财产的证据等。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会裁定恢复执行程序。 在实际操作中,申请执行人应积极主动地收集和提供相关证据,配合法院的工作。同时,要及时关注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一旦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应尽快向法院反映。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通过恢复执行程序实现债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