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是否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我公司有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侵占了公司的财物,已经构成职务侵占罪。现在公司想挽回损失,不知道能不能通过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该员工赔偿。想问下在法律上,对于职务侵占罪能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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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职务侵占罪能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什么是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然而,对于职务侵占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也就是说,对于职务侵占犯罪的,被害人不能直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因为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该类案件中被害人的物质损失通过追缴、退赔程序一般就可以得到弥补。 不过,如果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之后,被害人的损失仍然没有得到完全弥补,那么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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