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无偿捐赠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

我公司最近有一批物资打算无偿捐赠出去,但是不清楚在税务方面,这种无偿捐赠能不能把对应的进项税抵扣掉。要是能抵扣的话,对公司财务状况有影响;要是不能,又得重新规划。所以想问问无偿捐赠到底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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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无偿捐赠能否抵扣进项税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进项税抵扣的基本概念。进项税抵扣,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在购进货物、劳务、服务等过程中支付的增值税,可以在计算应缴纳增值税时进行扣除。比如企业购买一批原材料花费了100元,其中包含了13元的增值税,这13元就是进项税,如果符合条件,就可以在销售产品缴纳增值税时进行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对于无偿捐赠,一般情况下,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在增值税上视同销售。视同销售意味着要按照销售行为来计算销项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既然视同销售产生了销项税,与之对应的进项税通常是可以抵扣的。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无偿捐赠的货物属于上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的不得抵扣进项税的项目范围,那么对应的进项税就不能抵扣。例如,企业将购进用于集体福利的货物无偿捐赠,由于购进时其进项税本身就不能抵扣,所以即便视同销售,也无法抵扣这部分进项税。 综上所述,无偿捐赠通常情况下对应的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但要排除货物属于不得抵扣进项税项目的情形。企业在进行税务处理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准确判断并进行正确的税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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