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开了责任认定书后还能开垫付通知单吗?

我出了交通事故,交警已经开了责任认定书,但现在伤者治疗费用压力大,想让保险公司垫付。不知道在已经有责任认定书的情况下,还能不能让交警开垫付通知单,我该怎么办呢?
展开 view-more
  • #事故垫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责任认定书和垫付通知单是两个不同的文件,具有不同的作用。责任认定书是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划分的认定文件,它确定了事故各方在事故中应承担的责任比例。而垫付通知单通常是在涉及交强险垫付抢救费用等情况下,由交警部门开具,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垫付的文件。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一些特定情形下,如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等,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此外,当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情况紧急且符合相关条件时,为了保障伤者能够及时得到救治,也可以申请保险公司垫付。 关于开了责任认定书后是否还能开垫付通知单,答案是通常是可以的。责任认定书的开具主要是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并不影响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申请垫付。只要事故符合需要保险公司垫付费用的情形,比如伤者需要紧急抢救但费用不足等,即使已经有了责任认定书,依然可以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请,由交警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开具垫付通知单。 在实际操作中,你可以携带相关的资料,如责任认定书、医院的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向处理该事故的交警部门说明情况,申请开具垫付通知单。之后,凭借垫付通知单到保险公司办理垫付手续。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