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是部队的,离婚时彩礼能要回去吗?
我老公是部队的,现在我们打算离婚。结婚时他家给了彩礼,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家有没有权利要求把彩礼要回去,法律上对于这种老公是军人的离婚彩礼返还情况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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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老公是部队的,离婚时彩礼能否要回去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彩礼的基本概念。彩礼通常是指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一方给予另一方的聘金、聘礼等财物。它是一种具有传统习俗性质的行为,但在法律上也有相关规定来规范其处理方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也就是说,不管老公是否是部队的,只要符合上述法定情形,给付彩礼的一方就有权要求返还彩礼。如果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共同生活,一般情况下彩礼是不予返还的。但如果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在离婚时,给付人可以要求返还彩礼。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另外,军人婚姻在离婚程序上可能会有一些特殊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不过这一规定主要是针对离婚程序,与彩礼返还问题并无直接关联。 在实际处理彩礼返还纠纷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彩礼的数额、彩礼的用途、双方的经济状况等。所以,如果涉及到具体的彩礼返还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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